看過來,一秒懂勞基法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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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nr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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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了嗎?這樣很清楚了
 
台灣勞工真的很無奈
為了生活只能吞下去
尊嚴不是要靠別人給
尊嚴是要自己去爭取........
 
台灣勞工真的很無奈
為了生活只能吞下去
尊嚴不是要靠別人給
尊嚴是要自己去爭取........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時身便死,一生真偽復誰知?」執政當局說,勞工是心裡最軟的一塊。從勞基法再修法來看,勞工在執政者心裡確實很軟,軟到可以任意揉捏、搥打與踐踏。
需要奪權時就討好勞工,將勞工形塑成有力的武器,製造勞資對立,以及與軍公教的職業別仇視;如今政權在握,便立馬轉舵使帆,討好資方,這種轉變之快,嘆為觀止。海底世界,就算是藍點章魚也沒有這種本事。
 
說老實話,小弟公共行政出身的
憑良心講這樣改其實沒差到哪裡去..........
個人主觀認為只是再帶風向
 
樓上可以多明確列舉修法前後的差異性與實務運用的可能情況,
讓大家更清楚了解您個人看法的理由,
另也可以解釋一下主政者何以願意動用如此多的社會資源,
以及不惜犧牲眾多原支持者信仰度,
來修改一項沒有差異性、沒有資源重分配的法案?

單純討論,沒有特定立場,只想多了解大家的看法,試圖更接近事實的全貌與真相。
 
真不知許多事情是不是一定要出人命才會受上位的重視,台灣都是政客,人民好自為之~~~
 
對,你們就是我心中最軟的一塊……
軟土才能深掘……

2019時,放心,我還會再出牛肉,再打資方,到時候你們依舊是我心中最軟的那一塊
因為我知道你們心軟,嘴軟,手短,眼光更短!


你們應該還是不懂……沒想到你們最軟的地方是腦子,裝的都是漿糊嘛!

這幾年感覺就是這樣一直循環……不管什麼顏色都一樣
 
真不知許多事情是不是一定要出人命才會受上位的重視,台灣都是政客,人民好自為之~~~

+1
從有民主以來,就不曾聽過全世界有哪個政黨是令人滿意的。
大家日子還是要過,魚跟家都還是要養啊。
先不說個人政治色彩,光是台灣能夠合平政黨輪替兩次這點來說,我就感到欣慰了。
至於勞基法,講實在話20年前的勞基法跟20年後的勞基法相比已經大有長進了。
我算容易滿足的,靜觀其變吧。:em01::em01::em01:
 
勞基法怎麼改都無所謂,只要我感覺老闆開口閉口用勞基法在壓榨我占我便宜,拿勞基法對付我,二話不說就是走人換工作。
 
舉一個實際的例子,三班制的工作,以病房護理人員為例,以前上完大夜班(晚上12點到早上八點),通常要隔天才可以再排班,也就是至少有16小時的間隔。新制度以後,上完大夜班,就可以合法安排當天直接上小夜班(下午4點到晚上12點),也就是早上8點下班,當天下午4點再回來上班,對醫院經營者是利多,對護理人員就是操死一個再換一個,以前一些小醫院會偷偷這樣做,沒有被勞工局抓到就好,現在是法律許可名正言順這樣幹,我親眼見過一些老護士下大夜要先去急診先打一針B-complex才有力量回家,如果下午4點在回來上小夜(4-12),除了殘害護理人員,沒啥可以說得。至於那些做公共行政,會說憑良心講這樣改其實沒差到哪裡去的人..........,請自己做看看。
 
最後編輯:
舉一個實際的例子,三班制的工作,以病房護理人員為例,以前上完大夜班(晚上12點到早上八點),通常要隔天才可以再排班,也就是至少有16小時的間隔。新制度以後,上完大夜班,就可以合法安排當天直接上小夜班(下午4點到晚上12點),也就是早上8點下班,當天下午4點再回來上班,對醫院經營者是利多,對護理人員就是操死一個再換一個,以前一些小醫院會偷偷這樣做,沒有被勞工局抓到就好,現在是法律許可名正言順這樣幹,我親眼見過一些老護士下大夜要先去急診先打一針B-complex才有力量回家,如果下午4點在回來上小夜(4-12),除了殘害護理人員,沒啥可以說得。至於那些做公共行政,會說憑良心講這樣改其實沒差到哪裡去的人..........,請自己做看看。

沒錯
然後在一般產業 旺季可以坳你加班 淡季可以讓你1:1把加班放回去
根本超越無薪假的大發明
本來加班要給錢 現在都不用了 連帶淡季人力成本都能節約 超棒
 
沒錯
然後在一般產業 旺季可以坳你加班 淡季可以讓你1:1把加班放回去
根本超越無薪假的大發明
本來加班要給錢 現在都不用了 連帶淡季人力成本都能節約 超棒

失蹤真是當老闆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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