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具專利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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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只是型式上的專利 沒啥好在乎的啦 只要不要全不一樣即可
像改螺絲可增加散熱或密封做用即可在去申請型式專利
這種專利不值錢啦
 
下面引用由broker2009/05/28 11:15pm 發表的內容:
這只是型式上的專利 沒啥好在乎的啦 只要不要全不一樣即可
像改螺絲可增加散熱或密封做用即可在去申請型式專利
這種專利不值錢啦
這專利已經將近4年 而我會PO這文章 主要是給有興趣想要生產類似產品得魚友 要注意相關細節
單一廠商 就能申請如此多樣得專利 而這4年 難道沒有別家要閃這條法規 而去申請新的法規
所以 我的意思主要是在申明 產品製作前 查清楚專利問題 也可保障自己
不怕萬一 只怕一萬 !
 
有在買賣的商家卡到專利~~
人家不是不告你,他是等你賣多一點再告喔
告到你被關到頭髮生蝨子,告到你傾家盪鏟
 
看了樓上幾個po文,感覺一般人對專利這種東西的了解還是不太夠
就讓小弟來野人獻曝一下吧!
首先,專利官司是不同於一般人常見的仿冒或盜版,仿冒和盜版是刑事罪除了賠錢還要被判刑,也就是被關
而專利官司是民事訴訟,只有賠償損失的問題,沒聽說過誰因盜用專利而被關過,只有因賠償金額過大而公司倒閉
或個人破產.再來就是仿冒,盜版和違反專利有甚麼不同...
仿冒=製作一個跟某廠牌產品很像的產品,這中間可能都沒利用到原廠的專利,製程也完全不同但是卻打上原廠的
品牌logo在市面上賣,因此損害到原廠的權益,較常見的就是像某名牌包的仿冒如LV,Gucci等.
盜版=利用別人的著作來謀取自身的利益,著作簡單講就是歌曲,歌詞,文章,軟體碼,硬體線路設計等.也許你會說這不就是
專利嗎?其實這是有差異的,你創作了一首歌或寫了一支程式軟體,你有的是著作權而不是專利權.而且這是不必申請
就有的.盜版比較像是複製或拿別人的東西來獲取利益.
專利=是發明或發現一種特殊的方法或設計,可以達到某種效果.這種方法或設計並不侷限於某種特定的產品,比如說
馬桶的浮球設計和自動補水器的浮球是一樣的設計,如果使用浮球是一項專利的話,那麼不管你是製作馬桶或自動
補水器或者是水塔都違反了該項專利.
專利是屬於屬地主義的,你只有在台灣得到了專利而沒有在美國得到專利,那麼我使用你的專利製作產品賣到美國去,
這樣是沒事的,因為台灣的專利權並不能在美國保護你.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的專利權比較不值錢而美國的專利權最值錢.
因為美國目前還是全世界最大的消費國.目前電子業一般都將美國專利權的申請列為第一優先,而台灣的專利申請則
可有可無.因為申請專利很貴的(台灣是比較便宜啦),每年還要繳年費.隨便申請專利反而會變成是負擔.
基本上專利權官司是有錢人的遊戲,跟告仿冒和盜版不一樣,各國政府大多會主動懲罰仿冒和盜版以維護自己本國的利益.
所以你去告發仿冒和盜版,政府是會自己花錢去幫你抓的.而專利權官司是要自己請律師的,在未判決專利侵權結果以前
告訴雙方都要自付訴訟費用,而這個費用是很龐大的,例如去年SanDisk告21家SD卡廠商違反其專利權,到最近初判所有台商
都沒觸犯其專利權,這中間SanDisk光是與這些廠商的訴訟就花了數以億計的資金,而每家被告的廠商也都花了幾千萬的訴訟
成本.最後如果SanDisk敗訴確定,SanDisk甚至還要賠付這些廠商的所有訴訟費用.
這如果發生在台灣,也許沒有幾家廠商能承受這種專利權原告的成本(金錢&時間),到時專利告不成反而自己先倒掉,所以本國廠商
申請專利都是以保護自己將來不要被告當出發點.很少拿來告人,畢竟國外專利文化根深蒂固上百年,是台灣還要努力追趕的目標.
當然發現自己的專利真的被盜用的時候,還是應該認真評估提出告訴以保護自己的權利.
總之專利權是保護自己產品的手段之一,但是利用專利這兩個字來嚇唬較少接觸專利訴訟的人,則個人認為無此必要.
也凸顯自己用心不正.網路是一個自由的園地,但是提供正確的資訊卻也是最基本的原則.
回到本版的專利設計,若非特殊的模具都不可能達成該設計敘述之特徵,這表示所有DIY包括贊助廠商改裝之燈具都不會
觸犯其專利,至於廠商自行開模製作的高檔燈具老實說隨便開個小洞就避過了,只是這樣就不能說是完全防塵啦,這也是
本版專利價值所在.除非能想到其他防塵的設計.再來說到如果要外銷,要查的不是台灣的專利權資料庫,而是要查
外銷目的國的專利資料庫才對.
打了這麼多,這一篇應該可以置頂或給個精華吧<=開玩笑的,有緣看到就幫大家長個知識.
其實關於專利方面的常識還有很多,比如有了新的設計該如何評估要不要提出專利申請等等,有興趣的可以來訊私下研究
一下.
 
下面引用由jackylin2009/05/30 10:55am 發表的內容:
看了樓上幾個po文,感覺一般人對專利這種東西的了解還是不太夠
就讓小弟來野人獻曝一下吧!
首先,專利官司是不同於一般人常見的仿冒或盜版,仿冒和盜版是刑事罪除了賠錢還要被判刑,也就是被關
而專利官司是民事訴訟 ...
感謝你得分享
有關專利這東西 要把成品商業化 真的要花時間去注意

畢竟這東西 平常不會去注意
 
下面引用由jackylin2009/05/30 10:55am 發表的內容:
專利是屬於屬地主義的,你只有在台灣得到了專利而沒有在美國得到專利,那麼我使用你的專利製作產品賣到美國去,
這樣是沒事的,因為台灣的專利權並不能在美國保護你.這也就是為什麼台灣的專利權比較不值錢而美國的專利權最值錢.
專利是屬人屬地
但如果在台灣已申請專利
並不是說"可以在台灣製造而賣往非專利申請國"
只要是專利申請國都不能"製造.生產.販賣"
專利是保護自己產品有生產販賣權
至於抓不抓的問題
這可能看"商機"
 
這個專利對水族燈業者一點妨礙也沒有,理由如下:
1. 它的專利申請所主張的範圍是路燈,因為所有的圖說在表明他是路燈,因為範圍限縮比較容易取得專利。但還沒有取得專利,再審審查中! 如下圖:
6_15793.JPG

2. 所謂密閉空間的概念,其實是一項先前的技術!隨便找一盞洗牆燈IP66的都是如此,這裡面有許多的公司都早於這個專利前就推出產品。
3. 一個專利申請書在寫的時候都會東拉西扯,專利特徵 (範圍) A+B+C+ ..... 這裡面的A or B or C or D特徵可能都是先前的技術,這種專利除非有一個產品跟他的專利範圍完全相同才會侵權。
4. 這個專利用導熱管及風扇,先天的成本就高,是否有商業價值有待時間的驗證!
5. 在考慮成本的條件下,要有一個水族燈侵犯這個可能的發明專利是非常不簡單!
 
下面引用由jackylin2009/05/30 10:55am 發表的內容:
看了樓上幾個po文,感覺一般人對專利這種東西的了解還是不太夠
就讓小弟來野人獻曝一下吧!
首先,專利官司是不同於一般人常見的仿冒或盜版,仿冒和盜版是刑事罪除了賠錢還要被判刑,也就是被關
而專利官司是民事訴訟 ...
jackylin大,
看來你是園區公司法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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