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河馬大真有趣又再做名偵探河馬大..好佩服每次你都會找出真相
網路上的發文到底該不該負起責任,
前陣子"便當文"事件,造成了社會何其大的成本付出, 而最後發文者也受到了處罰(輿論,良心,與刑罰)
但是網路上的謠言何其多,如果自己要相信也是自己該要負責任吧!不要把全部的過錯歸咎在網路發言的人身上!
簡單的舉例來說明在網路上如果看到一篇文章寫到:"大便好好吃"
然後去吃了大便拉肚子要去告這個人應該是不能夠成立
如果有一大群人也跟著吃了大便拉肚子那就可能會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去處罰這個發文者了...